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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使用须知
发表时间:2013-03-25 阅读次数:4147次

 

仪器使用须知:

1.使用本研究室的仪器的同学或其他人员,均需参加培训,了解各项规章制度、仪器操作、考核合格和签定安全责任协议后,才可正式使用各种仪器;

2.本实验所有仪器分为三级,各仪器皆有标注:任何仪器使用结束后都要进行清洁;仪器需要预约登记的,使用者需要按照规范认真填写仪器使用登记本;任何学生不得使用3级仪器。

3.半薄切片机、临界点干燥仪、激光共聚焦显微镜、定量PCR仪、原位杂交、超薄制样必须在实验室网站上进行预约。

4.实验室除冰箱等需要长期运行的仪器外,其他仪器均不得过夜使用,最后一位使用仪器的学生必须在实验结束后关闭仪器,否则罚款50元;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的学生必须关闭实验室所有仪器并锁门,否则罚款100元。

5.公用仪器内的个人物品(培养皿和试管等)必须标明姓名与日期,否则做丢弃处理。6.发现异常请及时告知该仪器负责人员。仪器发生故障不正常,仍强行使用者,按仪器的损失赔偿规定进行赔偿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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